——四年反映仅获“不知情”答复,相关单位还被指篡改处理结果
四年实名反映、多次网络发酵、省级部门介入,换来的却是“查无实据”“不知情”的书面答复,甚至关键处理结果被公然篡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义兴镇后南峪村村民近日披露,该村时任领导李某军(李某荣叔伯侄子)、前任领导李某荣,涉嫌行贿当选、索贿、非法卖地牟利数百万,更被指形成“家族式”掌权垄断村务35年,背后疑似庇护势力让权益维护之路布满荆棘。
一、时任村领导李某军:行贿、索贿与土地监管失职
(一)行贿选民证据确凿却“查否”
2022年李某军竞选村领导、主任时,被指向6户选民(19人)行贿1万元,关键证据有:一是2021年冬季,李某军上门向刘某某等3户村民行贿1000元,涉10名选民,刘某某等人已向和顺巡查室做笔录签字,笔录移交县里;二是李某军委托李某斌向3户王姓村民行贿9000元,李某斌全程录音。
但2025年7月义兴镇《处理意见书》称,李某军行贿经镇里2024年核实“查否”。村民提出异议:6户户主均承认受贿并签字,“查否”结论却未与受贿人核实,未出示依据、说明理由,疑似敷衍。
(二)索贿3万元有转账记录仍无结果
2022年底,李某军安排亲信马某某以“发工资”为由,向包工头李某斌索贿3万元(李某军与村报账员各1.5万元),二人实则未到过工地。李某斌持有向马某某转账32万元的截图,其中含3万元索贿款,截图已交县里、镇里,但索贿行为仍被“查否”。二人提出质疑:核查马某某向7人转账金额即可查清,相关部门无证据“查否”不合理。
(三)默许非法卖地,30余亩土地违规改变用途
2022-2024年,李某军对本村20余户村民私自买卖耕地、林地各30余亩视而不见。耕地每亩售价3-5万元,卖地款入村民个人账户,且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这些土地被卖给企业,从农业、林业用地违规改为工业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此乱象由前任领导李某荣“开头”,李某军未纠正,驻村镇干部、镇土地所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比过去征地户每亩8000元补偿,当前高额收益显失公平,村民权益维护无门。
二、前任领导李某荣:霸矿、卖地与侵占资产
(一)独霸煤矿十年零上交,煤矿交县煤管局安全保证金去向成谜
1992年,李某荣任村办煤矿矿长后,推翻原财务模式,辞去会计、出纳等4人,启用亲信任职,要求卖煤人员每晚向其交收入,仅他出具私章收据,十年未向集体交一分钱。期间,煤矿曾两次“失火”,将李某荣开具的收款收据全部烧毁。
因拖欠工资引发罢工上访,村里曾将煤矿承包给刘某科,年收承包金12万元。1995年春,李某荣指示亲信用石块封坑口逼刘某科终止承包,继续独霸煤矿至2004年,仍未缴费。直至2005年,时任村领导(已故,系李某荣叔伯哥、现任领导李某军父亲)以每年18万元又重新承包给梁某,集体才重获收入。
煤矿关闭后,此前向县煤管局缴纳的10万元安全保证金去向不明。李某荣未向集体说明,2025年5月,在巡视单位的干预下,义兴镇里、和顺县里于5月14日重新立案调查,但未接触任何证人,便在7月4日以义兴镇里名义下发《处理意见书》。
该意见书称,“查阅原案证据卷宗(2022年5月),原案初核阶段对关于反映李某荣担任后南峪村煤矿矿长期间,煤矿未向后南峪村集体交钱,未发现侵占行为”,却对“十年零上交”与“安全保证金失踪”的矛盾避而不谈。村民质疑:2022年已查实相关问题,为何当时未作处理?
(处理意见书,举报人提供)
(处理意见书,举报人提供)
(处理意见书,举报人提供)
(二)倒卖林地50余亩牟利数百万,未受惩处
李某荣任内,以3000元承租100亩林地,2013年将20余亩以每亩8万元卖出,额外索要“每年6万元+8吨炭”;2022-2023年,又分两次将30余亩以每亩8万元卖给企业。三次共倒卖林地50余亩(需权威实测),卖地款入其个人账户。
2011年企业占村民耕地,补偿仅“每亩每年500元、补15年”(累计7500元/亩),而李某荣倒卖林地收益悬殊,严重损害集体利益。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解释,其行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但至今未受惩处。
(三)侵占铁塔补偿款,挪用款项被“轻罚”
2008年后,村里架设21个高压铁塔,用电单位支付集体占地款估约13.65万元,却未入集体账目。2022年村民反映后,镇里相关领导曾承认“款项被李某荣和村报账员贪了”,却不公布结果。
李某荣还挪用4户村民耕地铁塔占地款十年未付,一户村民因急需用钱多次讨要无果。最终,镇里仅以“挪用补偿款、违反财务制度”给予李某荣组织内记过处分,未追究报账员责任,将“贪污13万余元”淡化成“挪用2万余元”,引发庇护势力质疑。举报二人要求出示当年村财务公示照片,相关部门无法提供,印证款项被侵占。
三、李某军“家族式”掌权35年,垄断村务
1990-2025年,后南峪村由李某军家族两代三人掌权,被指“贪财、不作为”,仅谋集体资源私利。
第一任李某某(已故,李某荣叔伯哥、李某军父亲),1990-2011年在位,期间李某荣独霸煤矿零上交;2006年煤矿被新鼎轩公司整合时,他与村主任签显失公平协议,后因村民抗议重签,约定新鼎轩公司一次性付220万元,年付40万元+300吨炭,逾期付三倍滞纳金。但截至2022年,该公司分文未付,欠集体近3000万元。
第二任李某荣(2011-2021年),任内集体收入“零记录”,靠霸矿、卖地、侵占补偿款中饱私囊。
第三任李某军(2022年上任),2023年出示伪造的煤矿整合合同,纸张全新且删去“逾期付三倍滞纳金”条款,按假合同集体将少收2000万元,500村民每人损失4万元,假合同签字也系伪造。其能盖原农经站公章、找领导签字,被指“上下串通”。
四、四年反映:网络发酵与介入无果,部门推诿
(一)初期反映无果,网络发酵后承诺落空
2022-2024年4月,二人向镇里、县里反映无结果。2024年4月网络发酵后,县里要求删内容并承诺“2个月出结果”,但调查停滞:行贿户主已签字,调查人员却被抽调;新调查组人员或被调走、或出差推脱。
(二)调查叫停,省级介入后结果被改
2024年10月,二人问县里进展,被让“找村民王某某了解”,王某某透露“调查停止”,二人疑是逼其退访。再次网络发酵后,省里要求上报结果。2025年4月,县里口头告知“省里同意免李某军职务、给组织内严重警告”,却拒给文字材料,称结果已交镇里。
4月30日,镇领导到村开会,将“省里免职务”说成“李某军主动辞职”,隐瞒处分,还安排5月13日表决“辞职”,试图掩盖篡改。
(村公告,举报人提供)
(三)投票结果失真,推诿陷“死循环”
2025年5月13日,20名代表与村里成员参会,现场结果“同意罢免3人、弃权1人、不同意16人”(有照片),但7月《处理意见书》写成“18人不同意罢免”,票数差异引质疑。
举报人向县里质疑,工作人员称“镇意见即县里意见”;问非法卖地处理,被怼“有事找县里,要职能部门干嘛”;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被告知“等县里结果”,部门推诿致投诉无门。
五、诉求:依法彻查,还村民公道
针对上述问题,举报人代表村民提出五点诉求:针对李某军行贿、索贿被“查否”一事,相关部门需出示核查证据及理由,并依法核查马某某32万元转账的具体去向;彻查全村非法卖地行为,追究李某军的监管责任,对李某荣非法卖地、独霸煤矿十年零上交、煤矿安全保证金失踪等问题立案调查;公开李某军“组织内严重警告”的处分文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明确李某荣的违法责任,查清村办煤矿10万元安全保证金的去向;严查背后的庇护势力及“家族式”掌权问题,清除基层权力垄断,规范村务管理。
恳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能正视后南峪村村民四年权益维护的艰辛,深入核查案件细节、纠正被篡改的处理结果,还全村500余名村民一个公平正义,让基层权力真正为民所用。
截至发稿,和顺县里、义兴镇里未回应村民疑问,事件进展待观察。本文基于村民材料及官方信息整理,相关事实以有权机关最终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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