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生母嫌弃迫害,被医院非法关押法律为什么保护不了我的人生身安全?
我叫张涛(化名),1991年10月出生在浙江杭州市临平区,2005年因父母感情破裂离婚,从此,厄运就降临到我这个少年身上。

张涛从小学到初中一直品学兼优,荣获喜报和奖状一百多件。
根据父母离婚协议,我由母亲抚养,原因就是财产随我分配,父母离婚第二天,母亲又提出复婚,在民政局办理复婚后,还没有离开多远,母亲又反悔,再次离婚,提出的条件是将我交给父亲抚养。
令我难以忘怀的、让我痛苦不堪是,2006年7月24日,这这一天,我一个不满十六岁的少年,由于我的生母乱伦,她对我进行了性侵。从这天以后,她又对我性侵二十多次。
母亲的乱伦,使我十分痛苦,由于母亲生活不检点,她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连官方媒体杭州电视台也做了报道,同时母亲对我严加控制,在她的威胁下,我不敢对别人诉说。噩梦一次又一次降临,我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从此,我抑郁了,精神涣散,并出现轻度精神分裂症。从此,无法正常读书,最后导致辍学。
父亲不知道我生病的原因,他就带我去多家医院看病,5年多时间,父亲为我治病,不仅花光了积蓄,而且负债累累。不得变更抚养关系,由母亲抚养。
2014年10月9日开始,我同母亲袁某芬共同生活。这时候,母亲已到桐乡市居住,并且有了同居男友。这时候的母亲对我十分反感,十分嫌弃,视我为负担和累赘,动不动找我茬,还多次唆使同居男友对我拳打脚踢,我被折磨实在没有办法,两次逃到派出所报案。
母亲为了甩掉我这个包袱,费尽了脑筋。
2015年5月27日,母亲在其男友及另一个男人协助下,以带我去配眼镜的幌子,将我骗到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
到了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我便失去了自由。

我被关进医院后,并没征得我本人同意,强制隔离治疗,无端接受恶意胡乱打针、挂水、用药,我被折磨的头晕眼花,神情恍惚、体虚乏力、厌食反胃呕吐,全身抽搐颤抖等综合征状。我在铁窗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每天过着暗无天日,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日子。
由于身心受到致命摧残,我已是精神几近绝望和崩溃。
我被关进铁窗内饱受委屈和折磨,我父亲还蒙在鼓里,认为我在和母亲一起生活。直到2016年3月1日,因为母亲为夺走我的一套住房,起诉变更房屋所有人,父亲才知道我被他们关进了所谓的精神病医院,完全限制了我的人生自由,由一个治疗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了治疗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父亲得知我被母亲勾结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等人关押在精神病院强行治疗后,对我进行急救。特别是父亲到医院看到我被他们关在铁笼子内,折磨的不成人样,父亲十分难过,要求他们立刻放人。
可是,母亲为了控制我的自由,怕我揭穿她的丑事,拼命不让我出院,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为了骗取医保也更是不让我出去。
父亲没有办法,还去公A机关报警,但是警察认为医院有资质无法干预。实际上,当时接治我的医生李琦就是一个没有资质的医生(后来医院主管部门已做了调查处理)。
为了拯救我尽快出来,父亲只有通过F院诉讼,在F院判决后,父亲取得我的抚养权后医院才不得不将我放出来。那已是父亲发现我被限制自由一年以后了。我已被他们非法关押671天。
我被父亲解救出来后,得到了父亲的关爱,并到医院及时治疗,使我的病情有了好转。
接下来,在父亲的帮助下,我开始了维权之路。
恢复自由后,我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嫌弃、迫害我的母亲及非法关押的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告上了法庭。使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F院并没有以法保护我们这个弱势群体,尽管我们提供了相关的证据,F院都没有采纳,我们的证据有照片、视频,足以证明我被关在铁窗内,被强制地行治疗,但F院仍以“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张波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最后以证据不足,驳回了我的全部诉求。为了维护我的人身权益,我和父亲多次将F院及主审法官金某良举报到有关部门,并引起中央巡视组的重视。可是,他们以欺骗的手段,上欺下压,始终不给解决问题。
我们始终不明白,无资质的医生李琦及关押强制我治疗的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受到了主管部门的处罚,而给我造成这么大伤害却没有人负责呢?
我们坚信:会有迟到的正义,正义不会缺席的!我们将继续举报、投诉。
同时,我们需要广大网民的支持,你们的呼声,你们的呐喊,将是对我们的最大鼓励和支持!做恶的人,违法的人,也许暂时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还能逃脱道德法庭的审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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